关于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海外人才工作机制体制,有效解决海外人才居留问题的建议

王奕新


      去年我市出台《厦门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计划用3-5年引进100名海外高层次人才。市财政每年安排1.5亿元人才专项资金,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给予每人100万元补助,并可重复享受上级引才补助,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的人才,各级补助累计最高可达400万元。充分说明我市对引进海外人才工作的重视。然而,以上措施更侧重在经济层面,采用经济手段解决问题,其实引进海外人才工作更需要从创新机制体制入手,真正为海外人才来厦门创业、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尤其是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以博大的胸怀欢迎海外人才来厦门工作居留。


      居留是海外人才碰到的首要问题,也是考量一个城市对外开放程度的问题。厦门作为经济特区而且赋予自己先行先试的重任,更应在海外人才居留问题上有所突破,采取更为宽松的居留政策,为海外人才来厦提供更大的便利。


      当前海外人才来厦门居留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牵扯部门多,居留许可办理手续复杂繁琐海外人才如要取得居留许可,有两个途径,一是到劳动部门办理就业许可证,再到商贸部门办理签证通知函,再回海外人才所在国的中国使领馆办理工作签证,然后再回到劳动部门办理就业证,最后才能到公安部门办理居留许可;二是到外专系统办理工作许可证,再到商贸或外事部门办理签证通知函,然后到海外人才所在国的中国使领馆办理工作签证,再回到外专系统办理外专证,最后才到公安部门办理居留许可。各个办理环节手续繁琐,提供的书面证明材料繁多,牵扯的部门太多,使得经办人员乃至海外人才感觉厦门还是十分封闭的地区,留下了不好的印象。


      2、颁发给海外人才的居留期限偏短。居留许可期限一般为一年,如要申请多年的居留许可还得到外事部门申请多年居留许可,公安部门给予受理多年的居留许可。


      3、对海外人才居留的认识有误。公安及外事部门认为颁发多年期限的居留许可给海外人才是对他们的一种奖励,其实正确的认识应当是为海外人才提供居留方便。


      4、部门利益在起反作用。办理居留许可,公安部门要收费,一年一年的办可以多收点钱,而办多年的居留,就少收了几次钱。


      5、对于有突出工作的海外专家不能放开受理永久居留权。截止目前,全省仅有一位外国专家获得永久居留权,还有其他重要的人才,甚至有的获得国家友谊奖,在厦门工作十多年的外国专家,有的甚至是纳入国家“千人计划”的国外人才都无法获得永久居留权。


      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市委市政府的一把手出面协调海外人才在厦居留问题。研究设立海外人才居留“绿色通道”,集中统一办理相关证件,避免牵扯多  个部门,免去跑多个部门办理各种证件的麻烦。


      2、进一步解放思想,以更加包容的心态对待海外人才,纠正不良乃至错误的认识。给海外人才办理居留许可目的是为了提供居留便利,有利于其安心工作,产生归宿感,因此尽量为海外人才颁发多年的居留许可。


      3、放宽对海外人才的界定。贯彻人才“以用为本”的原则,不唯学历,不唯等级,只要有特殊专长、中国紧缺,符合用人单位实际需要的专业技术或管理人员都可视为人才。


      4、放开条件,鼓励外国专家申请永久居留权,而不要仅仅局限于投资类的外国人才有权利申请永居权。


      5、为海外人才办理居留许可取消收费,由市财政拨出专项经费解决相关费用问题。


      (作者系民盟思明总支科技二支部宣传委员、市人事局引智办副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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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0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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