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十届三次会议大会发言:加快厦门市科技中介服务业发展的若干建议

    科技中介服务业是发展生产力的服务业,是指为科技创新主体提供社会化、专业化服务以支撑和促进创新活动的机构,是为人才、成果、资金、市场等创新资源合理配置提供专业科技服务的新兴产业。它主要包括科技咨询类、创业孵化类和科技成果转化类三种机构,涉及的行业有技术咨询、技术评估、技术交流、技术经纪、信息服务、人才培训、职业经营者市场等众多行业。其内涵是提供科学技术服务和信息服务的以创业孵化与科技成果转化为核心的科技中介机构,包括有中小企业融资机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投资机构、创业板市场等。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应用科技工作,一方面加大了对应用科技的财政投入力度,另一方面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优惠政策,使厦门市科技中介机构有了较大的发展,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的架构初现雏形,已形成市科技系统、区科技系统、院校科研机构以及社会团体和民营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等四种类别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近几年厦门新建了各类综合、专业科技企业孵化器11家,其中国家级4家。其中厦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留学人员创业园),已发展成国家科技部重点支持的16家国家级孵化器之一。


    尽管如此,我市科技中介服务业的发展依然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整个社会尤其是企业对科技中介服务业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多数企业一年中没有任何科技中介服务费用支出;科技中介机构门类不齐全,规模偏小,专业化程度偏低,中介人才紧缺,中介行为不够规范;科技中介机构管理部门不统一,行业协会建设欠缺,组织管理体系有待完善;科技中介发展的政策环境不够完善,相应的配套政策和扶持政策力度不足,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亟待加强,等等。


    加快发展厦门市科技中介服务业的若干对策建议


   (一)充分认识发展科技中介服务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首先,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服务业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市场经济发展推动了工业化和信息化的发展,也是生产方式和经营管理走向社会化和专业化的过程,并且成为提高经济活动整体运行效率和效益的重要前提。对此,政府不可能完全依靠自己的力量包打天下。中介组织正是为满足工业化、信息化进程中这一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而迅速发展起来,其功能逐步向帮助企业提高技术和管理水平、降低经营风险、获取市场资源等方面延伸,成为整个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说政府主要服务的对象是大型企业,那么中介机构的服务对象则是占企业总数80%的中小企业。


    其次,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服务业,是扩大经济总量,提高厦门综合竞争力,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心城市的必然选择。


    2003年度《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显示,在全国200个城市中,厦门的要素资源环境竞争力、企业的战略控制能力和人才的创业精神指数均排在最后10名,而这三项都与厦门的技术创新和科技研发能力不足有关。厦门作为一个土地匮乏、腹地狭小、人口不多的中型城市,要想扩大经济总量,提高综合竞争力,又非靠技术创新能力和要素资源环境竞争力不可。厦门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是要建设成科技之城和高新技术研发中心,其关键和难点恰恰在于包括人才、资金、技术项目、市场等在内的要素资源环境能否得到大力改善,这种改善显然离不开科技中介服务业的大力发展。


    (二)明确重点,突出特色,构建我市科技中介服务体系整体框架


    在明确重点方面,我市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的建设应抓好三个层面的服务:


    第一个层面——行政性的政府协调服务,主要标志是要建立我市“科技中介协调委员会”,并以此为牵头单位,按照“不分隶属关系、不分所有制性质、不分内资外资、不分规模大小”的原则,在厦门市科技局领导下负责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规划、指导、协调和法规政策制定。


    第二个层面——专业性的体系建设服务。主要标志是加快建设三类科技中介机构,进一步发展科技咨询服务中心、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技术产权交易所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这些科技中介机构既有合作又有竞争,逐步形成政策指导、信息服务、金融支持、创业导向、市场开拓、技术促进、人才培训、企业诊断、对外交流、法律咨询十大功能。


    第三个层面——商业性的社会中介服务。主要标志是调动和整合各类社会资源,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类专业性的科技中介服务,在服务中心周围加快建立一批热心为中小企业服务的社会科技中介机构。


    在营造特色方面,应力求把厦门建成对台科技合作与技术创新交流的桥头堡。


    要抓住厦门与金门隔海相望,民间频繁往来的特点,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对台科技创新合作机制。包括:厦门火炬高新区与台湾新竹工业区建立密切的创新战略伙伴关系;两岸院校和科研机构及企业建立产学研合作和交流机制,开展合作研究开发和委托研究开发;建立厦台科技中介机构和科技人才的交流合作机制;扩大两岸技术创新的交流,并构建漳州、龙岩、三明、泉州等区域协作区与台湾高新技术和农业科研的合作等。


    (三)整合资源,培养人才,努力提高我市科技中介机构的服务能力


一方面要整合潜在资源,推动有条件的部分科研院所、政府所属从事政策调研、软科学研究的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研究部门转制为科技中介机构,或面向社会开展科技中介活动。另一方面,建议对现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资源进行整合,重点扶持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转移中心(技术市场)、技术产权交易所、风险投资公司等骨干科技中介机构,形成以骨干科技中介机构为框架,功能健全、特色鲜明、高效规范、服务精良、与国际接轨的区域科技中介服务体系。


    要针对厦门电子、机械、化工这三大支柱产业,以及信息产业、生物技术产业、新材料和新能源产业、飞机维修产业、精细化工产业等厦门着力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加强服务的针对性和专业化水平。针对投融资渠道不畅问题,要大力发展创业投资服务机构,吸引社会资金支持科技创新活动。要深化科技中介机构内部管理制度改革,吸引专业人才进入各类科技中介机构,带动服务质量的提高。


    要积极探索实施人才激励、考核、选拔机制,尤其要针对重点引进和培养有创新能力的高新技术人才、复合型人才、高级金融管理人才等高层次人才,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努力调动科技中介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科技中介人员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如:允许人力资本、智力成果入股,制订“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人才培训计划”,加强技术经纪人队伍的引进和培养等。


    (四)共享信息,加强协作,为科技中介服务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条件


    网络和数据库建设仍然是我市乃至我省目前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的薄弱环节,要大力协调政府部门、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信息研究分析机构的信息资源,加快形成一个功能强大的网络平台和一个共享的开放型数据库。应当将公共信息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程来抓,要打破不同政策部门对公共信息资源的垄断,降低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获取信息资源的成本。


    政府要搭建平台促进科技中介机构与高校、科研机构、其他中介机构的联合与协作,通过广泛协作,使科技中介机构一方面能够充分利用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的专业知识、优秀人才和技术开发、检测、中试设施,作为开展中介业务的重要支撑;另一方面能够与法律、会计、资产评估等服务机构和投融资机构协调配合,为科技创新的全过程提供综合配套服务。可借鉴广东省构建“广东省中小企业创新服务平台”的经验,成立“厦门市中小企业创新服务平台”,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全程的技术援助。


    要鼓励三资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在厦设立研发机构,形成厦门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有关部门还应积极组织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支持各类科技中介机构与国外著名中介公司联合开展科技中介业务,支持有条件的科技中介机构走出国门,开拓国际业务,努力提高厦门科技中介服务的国际化水平。


    (五)建立行会,完善政策,加强科技中介服务业的自律管理与政策法规体系建设。


    完善的行业自律管理是科技中介机构走向成熟的标志,行业协会在科技中介机构的管理和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政府首先要转变职能,退出具体的微观科技管理领域,把能够交给行业协会管理的事务都交给行业协会管理,从而推进科技中介行业的公平竞争和独立执业。建议以会员制为主要形式,按照自愿、平等的原则组建各类科技中介行业协会,组织开展同业交流、跨行业协作和市场开拓活动,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和行之有效的自我管理、共同发展模式。要推动行业协会建立行业自律制度,建立会员准入资格、资质认证、服务标准、职业操守、违规惩戒、信誉评估等行业管理制度,组织本行业的科技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共同维护,形成重合同、守信用、诚信经营的行业风尚,使行业发展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我市科技中介的发展正处于起步阶段,还很不成熟、很不完善,需要政策的鼓励,也需要法律法规的约束和规范。在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中要注意与国际惯例接轨,参照世贸组织规则,提高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的国际适用水平。要明确规范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责任义务,既要保障其合法权益,创造公平竞争的法律和市场环境,又要完善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使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社会责任。总之,要努力形成法律定位清晰、政策扶持到为、监督管理完善、市场竞争平等的良好政策法规环境。就厦门而言,当前应抓紧制定《厦门市关于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若干意见》,加快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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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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