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打造食品安全城市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厦门市的城市形象、投资环境和发展后劲,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重点和难点,也是考验各级政府执政能力与构建和谐社会能力的重要指标。


      近年来,厦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抓源头治理,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及流通过程的监管力度,积极推行了“菜篮子工程”、“早餐工程”、“治理餐桌污染工程”等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建设,政府各有关部门先后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取得了显著成绩,赢得了人民群众和各界人士的好评,为厦门获评全国首批文明城市作出了重要贡献。尤其是《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市政府118号令)在2005年9月出台,开创了全国生鲜食品监管的先河,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了一个质的飞跃。我市中埔水果蔬菜批发市场等专业性批发市场在市场源头控制方面的良好作用,以及我市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一系列作法,多次获得中央、省有关部门领导的肯定和表扬。


      尽管我市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做了一些开创性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但食品安全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仍存在多方面的问题:一是猪链球菌疫情的防范,以及私宰肉和病死猪肉的非法销售问题;二是上市蔬菜与水产品的农残超标问题;三是岛内外家禽畜类的强制检验检疫问题;四是部分餐饮店和大排档使用地沟油和劣质油的问题;五是贝壳类水产品净化上市问题;六是广大农村地区以及城乡结合部零售食品仍存在严重的假冒伪劣问题等。


      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监管部门,分析起来,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1)政府职能部门监管力量分散,责任不到位,各职能部门之间尚未形成合力。目前我市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能的划转、机构的设置等与国务院23号文件的要求仍有差距,基层的监管力量远不能适应目前监管的要求。(2)农产品生产大多是岛外农村和周边地区农民个体分散经营,非法使用违禁药物情况严重,食品“源头”污染难于监控;(3)食品加工企业多为作坊式小规模生产,员工素质差,设备简陋,管理落后,存在严重的质量安全问题和隐患;(4)食品安全监测还不到位,没有形成覆盖全市的检测网络,监测工作没有做到全程化、日常化,政府部门间检测数据不能共享、检测结果差异大,部门之间缺乏协作,检测手段落后,检测设备科技含量偏低;(5)食品流通环节还存在一些漏洞,特别是封堵外地有害食品流入和对“马路”蔬菜及食品的监管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6)城乡结合部与农村地区无照无证经营现象较严重,假冒伪劣食品的加工案件时有发生,管理上存有“真空”和漏洞。(7)食品认证存在多头管理、多重标准、重复认证、重复收费等问题,认证体系的作用没有得到应有发挥;(8)食品安全信息体系不健全。表现在资源分散,缺乏共享机制,缺乏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对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也重视不够。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把厦门打造成食品安全城市,我们建议:


一、建立统一协调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


      加强食品安全地方性法规制定的立法调研,制订、修订符合厦门实际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强化依法行政、规范管理,认真贯彻国家和省食品安全标准,积极向省里反映意见,研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构建较为完善的地方性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在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工作中,还要注意以下六个方面:一是应通过立法明确执法主体和职责,为监管体系的完善提供法律基础,通过法制建设强化监管效能建设;二是应加大对违法者的处罚,提高其违法成本,震慑和制止食品方面的违法犯罪活动;三是应健全食品安全市场准入的法律制度,提高食品生产和经营企业的准入门槛,强制推行各类食品的QS认证及强制检验制度;四是应建立食品追溯制度,应按照各环节可相互追查的原则,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记录制度;五是应研究建立不合格产品的退市机制,食品供应商应有将不合格产品召回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六是建立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监督保护的机制,调动社会和民间的力量,促进全社会保护体系的建立。


      建议尽快制定《厦门市食品安全条例》和《厦门市市场管理条例》,应明确市场开办单位的主体资格,新建的室内(敞开式)市场应纳入小区配套规划,终止审批新区的占道市场,鼓励生鲜食品超市的投资,有条件的小区实现一步到位,以生鲜超市取代室内超市。在制定厦门地方食品标准方面,应抓好以下环节:食品检验检疫与检测方法标准,食品安全通用基础标准与综合管理标准,重要的食品控制标准,食品市场流通安全标准等。


二、建立权责明确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的要求,结合我市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实际,应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为改变现有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部门分割、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的不利局面,应建立起机构相对统一、责权相对集中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按照各地政府对当地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要求,建议学习外地的经验,成立由分管副市长挂帅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领导、协调全市的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组织相关监管部门开展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同时,明确食品生产各个环节的执法部门和配合执法部门的责任,把食品安全列入对各级政府和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内容,探索建立食品安全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努力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食品安全评价和考核办法应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市有关部门制定。


      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到实处,各级政府要向上一级政府层层签定责任状。各有关部门在履行职能、行使权力的同时,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能造成具有重大影响的损失或后果的,要追究相关部门以及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对于因人员、机构、经费等配备不足造成监管工作推进不力的,应追究相关各级政府的责任。建议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市有关部门制定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三、建立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测体系


      科学合理地整合现有的各级各类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实施资源合理配置,实现检测结果互认、资源共享,逐步形成以区域性食品安全检测中心为主,各类专业食品安全检测机构为辅的全方位层级式实时检测网络。提高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建立合法、权威、具有法定效力的快速检测点。对于为政府监管提供检测服务的检测机构要配足人员经费,不宜市场化运作。对于为企业和社会服务的检验检测机构要引导它们走向市场,成为企业化独立运作的社会中介组织,并鼓励社会力量以技术或资金形式参与建立检测服务体系。同时,应鼓励企业加强食品安全的自我检验检测能力建设。


四、建立及时透明的食品安全信息和信用体系


      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按照分段监管的要求,加强各监管部门的信息互通共享,构建信息汇集和通报网络,尽快建成反应灵敏、快速有效的食品安全信息系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负责食品安全综合信息的收集汇总、及时传递、分析整理,并定期向社会发布。


      建立食品质量预警机制,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建议由市质监局和市工商局根据食品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对有关地方分别发布食品质量安全警告或警示,被警告或警示的地方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在规定期限内对本辖区内有关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整治,经整治合格后,方可解除警告或警示。


      在信用体系建设方面,一是应建立企业的信用记录制度、信用信息通报与共享制度,为企业的信用评级提供科学的依据;二是应建立征信制度,加大群众对企业的监督力度,增强信用评级的公平性、公正性;三是应建立起诚信激励机制、信用预警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大惩罚力度,增强企业的自律意识;四是应建立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搭建信用等级公示平台。


五、建立组织化标准化的食品安全产业体系


      农户生产经营规模分散狭小,在这种分散的生产方式下,对食品安全进行控制是非常困难的。因此,必须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标准体系,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生产的组织化程度,采取“公司+农户”的经营方式,将标准化生产的装备、技术、观念、方法导入农业和农民之中,并对种植、加工、包装乃至销售的每一个环节进行严格控制,根据市场需求进行标准化生产,提高生产规模和质量。要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发展食品生产基地、生态种苗、养殖园区、无公害生产基地等食品环保基地,在食品原料生产、加工、运输、销售企业中大力推广应用“良好农业规范(GAP)”、“良好兽医规范(GVP)”、“良好生产规范(GMP)”、“良好卫生规范(GHP)”和“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等先进的食品安全控制技术。


      通过城市之间的合作体系建设,建立与我市蔬菜等食品供应地区生产加工的合作监管机制,实现对行政区外的供方市场的监督管理,并建立供方不合格食品市场退出机制,确保监管伸向域外源头。


六、建立深入持久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体系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做到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与宣传、教育等部门和新闻单位的密切联系,应采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各新闻媒体要开辟食品安全专题节目或栏目,及时宣传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和安全知识,分析透视和追踪报道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要定期播放或刊登食品安全公益广告,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形成公众到安全的购物场所购物的消费理念。总之,要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课题指导:陈维加

课题组长及执笔:杜亮

课题组成员:林地球、公维贵、陈希梅、许群思、黄高凌、冯建明、杨毅、詹永智

 

                                               2006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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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05月30日
所属分类:参政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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