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中高级技工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体现了国家领导对发展职业教育的重视。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强调,我国职业教育的重点是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对在岗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培养高技能人才。


     厦门要构建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心城市,必须是全方位、多视角、立体式的发展,其中工业将占很大一个比例。而厦门的工业基础仍然比较落后,工业的重组和战略性调整需要大量的技术职工,尤其需要大量的“高级蓝领”。而事实是,我市的技术工人队伍,特别是高级技术工人队伍的状况还不能满足企业生产经营、社会发展和技术进步的需要。据预计,今后几年,我国企业对高级技术工人的需求将增长25%,尽管厦门拥有开放型的劳动力市场,但“高级蓝领”依然供不应求,扶持企业培养自己的高级技术工人迫在眉睫。市委、市政府数次开常委会讨论对策,徐模副市长就曾多次在有关会议上强调厦门市的用工与经济建设的关系。


一、厦门市中高级技工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其分析


    (一)中高级技工人才结构不合理


    技工分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5个层次。我市的技工人数与等级呈金字塔形,即初级工的人数很多,中级工其次,高级工人数再锐减,余下是没有级别的工人也较多。而发达国家的情况正好相反,发达国家的人才状况是呈橄榄形结构,技术工人中高级技工的比例超过35%,中级工占50%以上,初级技工只占15%。这种反差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这一问题很大程度上与培训不足、实训设备短缺、企业投入积极性差和培训费用过高有直接关系。


    (二)中高级技工人才职业资格不受重视


    我市现有持职业资格证书人数太少。据来自厦门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对厦门市公有制企业的调查:我们发现在被抽查的239家企业中,中高级技工的比例不到15%,而真正持证上岗的中高级技工不到中高级技工总数的6%。持证上岗是安全作业所必须的。但我市的技工持证率显然与我市的发展状况不成比例。


    (三)职业技术院校招生规模受限


    今年来,我市职业院校的招生规模和发展明显滞后。多所公办及民办的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其场地、校舍、师资等这几年都没有大的突破。好几所学校超负荷运转。如高级技工学校,为充分利用场地,连周六周日都要上课。教育投入远远达不到实际需求。同时由于主管部门制定的培训收费标准过低,考虑到成本因素,不少院校培训及培训单位对开办社会的培训没有积极性。这些都影响了职业院校的招生规模和教学质量,直接影响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的数量和质量,间接导致了中高级技工的短缺现象。


    (四)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滞后不完善


    厦门市仍缺少能满足本市市民参加技能鉴定及培训需求的有着现代化的职业技能鉴定培训中心。随着国际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推行,近年来职业培训和鉴定实体发展迅速。但是,在职业技能培训上,厦门存在着诸如投入少、重文科、费用高和缺少政府支持的相关问题。具体体现在:


   1、培训机构小而散


    厦门有上百所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机构。除劳动与社会保障局下属培训中心外,有的依托学院、培训中心办班,有的是大企业办的,有的是行业协会下面办的,也有是各种社会组织办的,还有外地来办的。可以说,在所有市场化的教育培训中,职业技能培训门槛是最低的。他们普遍缺乏实习基地,根本无法解决上百个工种实习的场所和设备问题。培训主要集中在不需要操作实习场所的项目,与市场需求有一定背离。


    2、职业技能培训费用贵


    心理咨询师(国家二级)收费5380元,心理咨询师(国家三级)收费4380元。对企业最通用的电工、制冷工等特种作业工种的培训,初审费用约300—400元,复审费用约200元(2年一次)。其他如叉车等难度大的工种培训,费用要2000元左右。几千元的费用,超出了其培训对象的承受能力。


    3、职业技能培训效果问题


    由于教育投入的匮乏,加上实训设备的短缺,使得培训的时间、效果大打折扣。间接影响了受培训人员的培训积极性。而由于没有专门机构对教学质量进行监督和审核,致使许多培训的师资水平大大降低,培训效果可想而知。


    二、厦门市中高级技工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对策


    针对以上厦门市中高级技工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借鉴国内外其它地区的相关经验,我们提出以下对策:


    (一)明确职业培训发展重点和方向,有目的地加强宣传和投入


    围绕省委提出的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九大支撑体系,厦门市政府在“十一五”期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十大主要任务中,提出了厦门需要突出发展的工业和第三产业包括:制造业、物流业、旅游业、商贸业、文化产业、金融业、中介服务业、信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九大产业,其中大多数产业都涉及到中高级技工问题。企业不仅需要身怀绝技的技术工人,更需要具有复合技能的技术工人。政府应该结合上述支柱产业,有目的的加强投入和引导,鼓励高校学生、在职人员、失业和协保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及其他人员投入到相关行业的技能学习和培训上。


    (二)加大投入,重新定位职业技术学校


    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应该重新定义职业教育。职业教育不应成为高等教育的附属和补充,而应该成为和高等教育具有同样战略意义的教育成分。从教学投入、办学模式和办学水平上,应该重新定位。建议结合厦门市的重点发展产业,重新定位厦门市公办职业技术学校的重点学科和专业,使每个学校都有自己的发展方向和拳头专业。这样可以更好地整合学校之间的资源,一方面避免许多学科的重复建设、分散资源和教育力量,另一方面可以更好地突出办学特色,有利于招生、宣传和推进就业。


    同时,政府应该加大对职业技术学校的投入,协助职业技术学校进行设备更新和实训基地建设,并在收费政策和办学模式上给予职业技术学校更多的空间和政策倾斜,使职业技术学校办学更为灵活,有利于招生和就业指导工作的进行。


   (三)成立职业培训指导中心,指导职业培训


    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管理下成立职业培训指导中心,专门从事职业培训指导服务,成为政府在职业培训领域指导和服务职能的“公共服务平台”。该平台本身不应该具有办学性质和培训性质,而更多地作为一个媒介,向社会公众传达政府对职业技能的需求信息和各种政府出台的鼓励职业技能培训与认证的相关政策。同时,该部门还应该积极协助社会公众完成各种资格认证工作、补贴申请工作和协助政府管理各种政府投入的由培训机构经营的实训基地和职业鉴定基地,并监督各种职业培训的开展情况。


   (四)政府补贴职业培训,给予更多优惠政策


    针对培训费用高,公众培训积极性低的问题。政府应该结合我市各工种实际供求比例和需求情况,定期发布政府补贴培训的职业(工种)目录。享受政府培训费用补贴的对象(根据厦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参加目录中的培训项目,鉴定合格后,将由政府给予一定比例(50%-100%)培训费用的补贴,以提高培训积极性。同时,鼓励企业根据企业特点设立各种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由政府对该项目进行立项、认定;对其培训投入给予一定比例费用补贴或者对相应费用给予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五)加大力度,建设开放式公共实训基地


    针对长期以来单个培训机构或院校对培训设施投入改造能力不足,整个职业培训实训设施落后匮乏的状况,在考察分析了发达国家的职业技能发展趋势后,建议通过政府集中投资,建立一个面向社会培训机构免费开放、无偿使用、功能齐全、技术先进的公共实训基地。该基地应结合厦门实际发展规划,建设工业中心、服务业中心、新产业中心(如数字制造中心)等不同职业门类的实训室,为各种重点发展的职业类别提供一条高能级培训设施投资集约化、效益最大化的新路。


    而在管理方面,政府可以采取招投标的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培训机构和相关院校进行管理,并由上述职业培训指导中心对其进行监督。上海现已经建成相当规模的公共实训基地,其中工业中心总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建有现代轿车检测与维修、数控机床应用、数控机床维修、现代电工电子技术、气液电控制技术、家用电子产品维修、电梯安装维修、制冷与空调技术、服装成衣、金切加工及现代测量技术十一个实训鉴定室,可供82个职业(工种)和模块实训;服务业中心总建筑面积6600平方米。现建有林木园艺、餐饮服务、形象设计、美容美发、茶艺、珠宝检验评估、现代设计、数码影像技术、视光、中药等24个实训鉴定室,可供59个职业(工种)和模块实训;新产业中心总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现建有电子商务、网络管理、多媒体制作、数据库管理、通信设备维修、计算机维修、芯片制造(前道)、IC版图设计、环保水处理、印刷媒体十个实训鉴定室,其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六)政府牵头职业见习基地


    政府应牵头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或职业培训指导中心挖掘一批在各行业技术领先、管理规范、有相当知名度的企(事)业单位作为青年见习学员接受职业见习培训的基地。这些单位可涉及我市主要发展产业,如电子、机械制造、物流、咨询服务等各种行业领域,本着为促进社会就业作贡献的公益心,为见习学员提供技术含量较高、劳动力市场急需的见习岗位,开发见习培训计划和考核制度,并安排老师指导见习。政府对见习单位实行认定与评估制度,经市相关部门认定的企业即可成为见习基地。


    政府另外通过职业见习补贴的形式,提升企业和见习学员的积极性。这些补贴包括:给予见习学员在见习期间一定的生活费补贴;给予见习基地的实训费补贴(根据各岗位的技术含量和实训条件要求不同,与见习单位协商确定),为见习学员在见习期间办理的“见习综合保险”,见习学员在见习期间如发生意外人身伤害事故或基地设备损坏,可按规定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这样通过政府行为为见习活动双方实现双赢的局面。


    (七)规范职业鉴定体系,鼓励倡导职业资格认证


    政府在给予各种培训投入的同时,应该积极倡导职业资格认证。通过强制性措施对企业员工采取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强调企业员工上岗前的职业资格认证。对无证上岗员工和企业进行强制培训要求或协同其他职能部门进行监督,奖励按规定给予员工培训和协助员工获得企业资格认证的单位。


    (八)大力宣传继续教育、终身教育


    职业技术培训更多的是一种继续教育,终身教育。政府应该有重点地宣传继续教育、终身教育的重要性。对于各种工种,特别是政府重点发展的行业工种,加大继续教育宣传力度,引导人们主动接受培训和实训。从根本上变政府推动为员工主动、企业主动的模式,才能最终形成良性的循环,有效解决中高级技工短缺问题。


 


课题组长:苏洪珍


课题组成员:苏洪珍、杜  亮、潘庆联、李庆昌、蔡晓鹏、严万跃、詹永智


执笔:李庆昌、潘庆联


 


(注:本文为民盟在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的书面发言,执笔:李庆昌、潘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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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05月30日
所属分类:参政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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