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下午,市行风评议组第一组成员会议暨被评议单位工作会议在盟市委会议室举行,第一组组长公维贵主持会议)
(本刊讯)在5月30日召开的厦门市治理商业贿赂及纠风与效能建设工作会议上,盟市委顾问叶必勇、民盟湖里总支主委公维贵、民盟思明区总支委员杨毅等三位盟员被市政府聘请为2006-2008年度厦门市民主评议行风代表。公维贵、叶必勇分别当选行风评议组第一组正、副组长,负责联系市公安局、市政园林局、市建设与管理局、市交通委、通讯、铁路、检验检疫、民政、计生、电业等10个部门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
民主评议行风代表是经社会各界推选、由市人民政府聘请的,受市委市政府委托代表全市人民对厦门市人民政府的各个行政机关、执法单位及相应的单位的廉政、勤政情况进行监督和评议,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和纠举。民主评议行风代表的主要职责是:1、参加调查或评议行政机关、被评议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2、参加、列席有关行政机关廉政、勤政建设或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会议,在会议上发表意见;3、在巡视检查中发现行政机关或被评议部门人员违反廉政、勤政等规定行为时,当场进行纠正举报;4、反映和传递人民群众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检举、控告、投诉,了解有关机关的办理情况,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盟内同志如有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检举、控告、投诉,可直接向他们反映,由他们向有关部门转达、跟踪。
(又讯)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文件(厦委办发〔2006〕18号),关于特约人员聘任“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的规定,原市民主评议行风第一指导组组长白少山、第二指导组组长陈章声业已从行评岗位退下来。不久前,市监察局副局长魏刚、市纠风办主任王少平等到盟市委向正在开会的白少山同志以及登门到陈章声家中亲自送上感谢信和纪念品。信中写到:“虽然由于年龄方面的限制,您今年不再担任政风行风评议代表,但您在多年行风评议活动中所积累和总结的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经验,为我们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再次对您多年来为纠风评议工作做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陈维加副主委对魏副局长、王主任亲自登门为纠评代表送感谢信表示谢意,并表示盟市委将一如既往支持市纠风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