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亮· 所谓节约型城市,是指在城市生产、建设、流通、消费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通过采取综合性措施,运用经济、法律、科技、教育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率,以最少的资源消耗获得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城市发展理念和城市发展形态。厦门是一个土地、资源、能源相当匮乏的特区城市,在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紧缺的土地、资源、能源对城市发展的制约作用越来越明显,厦门想要维持高速发展,非走节约型城市这一条路不可。 事实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是我们国家和政府一贯的方针,但多年执行下来效果并不明显,原因虽然很多,但很重要的一条是没有建立好长效机制,笔者认为,建设节约型城市重在建立长效机制,具体应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第一、量化节约标准。现在节约成效不明显,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节约标准不明确、不统一、不严格。当务之急应建立完善的资源节约标准体系,包括加快制定用能设备效能标准、重点用水行业取水定额标准、主要耗能行业节能设计规范以及建立强制性能效标识和再利用品标识制度。应利用厦门有立法权的优势,加强法规建设,抓紧制定和修订促进资源有效利用的法规条例,解决无法可依和法律不完善的问题,制定完善标准,对高消耗、高污染行业新建项目,提出更为严格的产业准入标准,加快制定产品的强制性效能标准,修订和完善主要效能行业设计规范、建筑节能标准等。 第二、细化节约政策。目前我市有关促进节约生产、建设与消费的政策过于笼统,操作性不强,配套性不够。建议细化有关促进节约的政策体系,引导城市对资源的有序、高效开发和利用。按照节约资源的原则,修订完善城市建设规划条例和有关循环经济、资源回收利用等方面的政策法规,清理与节约资源相抵触的有关政策。建议努力建立健全有利于建设节约型城市的财税政策体系,加快制定鼓励生产、使用节能节水产品和节能建筑的财政税收政策,完善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当前特别要调整招商引资政策,将外商投资更多地引向科技含量高、占地面积小、资源消耗度和水平低的领域和产业。 第三、深化节约技术。科技创新是建设节约型城市的技术动力,我们应以企业技术改造为重点,以科技人才高地为支撑,通过引进先进技术,推广实用技术,大大减轻资源浪费的程度。通过加大对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关键技术的攻关力度,加快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政府及科技部门应加大对资源节约、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项目和技术开发、产业化示范项目的支持力度。 第四、强化节约监管。建议政府要实施能效标识管理,引导用户和消费者购买节能型产品,促进企业加快高效节能产品的研发。应实施电力需求管理,优化用电方式,提高终端用电效率。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为企业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应积极推行节能资源协议,推动企业或行业采取节约资源方式实现节能目标。倡导实施政府节能采购,逐步扩大节能节水产品的采购范围等。 强化节约监管,政府本身要带头,并且应该启动检查机制和奖惩机制,才能把监管落到实处。在这方面上海的经验值得借鉴,上海规定机关、写字楼室内空调温度不得低于摄氏26度,并在政府机关的办公室内都安装了温度显示器,检查小组每天上班前下班后都要检查温度显示器,上班期间还不定时巡查,同时对于违规者给予处罚。政府带头节约,并且严格检查和奖惩机制,一旦为社会树立起了榜样,就会有力推动整个节约型社会的形成。 总之,建设节约型城市应从制定标准、完善政策、提升技术和强化监管等各个环节多管齐下,这样才能建立起节约型城市的长效机制,推动节约型城市建设取得真正实效。 (注:本文内容发表在8月13日《厦门日报》A8“政协之声”专版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