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下午,厦门老字号协会第10次会长会议在蒙发利公司5楼召开。朱奖怀副主委作为荣誉会长出席会议,并介绍《厦门市老字号品牌保护发展促进办法(草案)》的立法工作。他首先介绍了《厦门市老字号品牌保护发展促进办法(草案)》的立法过程。2015年“两会”期间,由他领衔的10名人大代表提交了保护老字号的立法议案,人大把该立法工作列入当年度工作计划。随后,立法议案代表会同民盟厦门市委会、厦门老字号协会共同组建立法起草工作组。工作组先后赴南京、杭州、天津、台湾等地市进行实地调研,并征求了老字号保护较好的城市的意见以及多家老字号企业的意见,于2015年9月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办法草案”初稿。该立法议案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立法计划正式项目。该立法的特殊性在于这是全国首个针对老字号保护的专门立法,并且是全国首次由人大代表联名发起立法议案而来的法律。他还详细解释了立法的主要内容,包括老字号的定义标准、参评组织的条件以及老字号评定的年限标准。他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的讲话将给老字号的立法工作带来更广阔的空间和动力。他建议,老字号企业要关注这部立法,从我市品牌战略和老字号发展的高度,结合自身实际,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充实、完善草案,以提升立法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老字号协会秘书长杨毅表示,要将《厦门市老字号品牌保护办法(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下发协会成员单位,广泛征求意见,让老字号企业真正参与老字号立法,让这部法律真正成为老字号保护和发展的有力保障。
协会还就今后抱团发展及协会工作向与会人员进行通报。
(民盟厦门市委 调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