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民盟
六月二十七日上午,厦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市人大代表、民盟厦门市委副主委朱奖怀受林秋红等十位代表委托做关于《厦门市老字号品牌保护发展促进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草案”)的立法说明。此立法议案由十位人大代表联名提出,为建国以来首次,在我国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充分体现人民代表大会发挥人民代表主体作用,人民当家作主的精神。
民盟是以文化、教育和科技为主界别的参政党。厦门民盟长期关注我市文化发展。二O一四年五月,一些文史专家反映,厦门老字号企业经营困难,老字号生存的环境生态正逐渐恶化。老字号品牌缺乏保护、老字号认定不规范、山寨老字号泛滥、部分老字号祖庭被拆而导致老字号商号灭失等问题日趋严重。这些问题亟待通过立法加以规范与解决。
二O一五年二月“两会”期间,由朱奖怀领衔十位市人大代表联名,提出《关于保护厦门老字号立法》的议案被列入市人大常委会二O一五年立法计划调研项目。此后,立法议案代表会同民盟厦门市委会、厦门老字号协会共同组建立法起草工作组。老字号保护立法全国尚无先例,也无上位法可循,工作组一方面加强学习,收集了全国各地与老字号品牌保护相关的法规、规章,组织到台湾、广州、南京、杭州和绍兴等地考察学习;另一方面对法规草案有关问题进行研究和论证。二O一五年九月,工作组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调研报告和“办法草案”初稿。二O一六年三月,该立法议案列入市人大常委会二O一六年立法计划正式项目。经征询专家、企业和行业协会等多方意见,形成“办法草案”修改稿。二O一六年五月“办法草案”及立法说明被提送市人大常委会。
二O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市人大常委会将分组对“法规草案”进行第一次审议,法规起草工作组指派四位成员(民盟盟员)列席分组审议并备询。我们期盼“法规草案”能顺利通过三审,使我市老字号保护有法可依。